嚴查“三類人”,“一把手”權力大風險更大
從***以來查處的各地“老虎”的一覽表中可以發現,其中絕大多數的“老虎”都有擔任過地方或部門“一把手”的經歷,很多人的違紀違法問題都是在擔任“一把手”時犯下的。
這個共同點其實可以說明,原先,很多人羨慕官員手中的權力,認為權力是個好東西;然而,有權必有責、權責需對等,很多“老虎”正是因為光看到了權力給自己帶來的好處,忘記了與手中權力所對應的責任,把公權力當作了私人財產隨意濫用,才導致了貪腐行為的發生。***以來,中央多次強調黨委特別是“一把手”要切實擔負起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,正是基于此出發點。
很多“老虎”在被組織調查期間,曾痛哭流涕、稱如果在自己剛犯錯時組織能夠及時提醒,就不至于在違紀違法的道路上越走越遠。這固然有為己開脫的成分,卻也足以證明,由于過去一段時間的組織渙散、紀律松弛,對黨員領導干部特別是“一把手”的監督乏力,導致一些地區和部門“一言堂”盛行,組織的監督和紀律的約束形同虛設。因此,中央在懲治腐敗上把重點放在了三類人身上:***后不收斂、不收手的;問題線索反映集中、群眾反映強烈的;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。可以肯定,這三類人依然會是下一步查處的重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