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四種形態”不可忽視,嚴重違紀乃至違法者應當成為極極少數
31個省區市“打虎”全覆蓋,是不是就意味著貪官越來越多、抓都抓不完呢?對于這個問題,一方面要說明的是,有相當一部分***后被查處的“老虎”其違紀違法行為發生在***之前,屬于“存量”而非“增量”,并不能證明越往后貪官會越多;另一方面,貪腐問題具有一定的隱蔽性,有的不一定立刻會被發現,目前中央懲治貪腐的高壓態勢已經對相當多的官員產生了震懾作用,但減少存量、遏制增量的趨勢應該是明顯的。
在這里,提醒大家注意王岐山今年9月在福建考察時提出的“四種形態”。他指出,黨內關系要正常化,批評和自我批評要經常開展,讓咬耳扯袖、紅臉出汗成為常態;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要成為大多數;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、作出重大職務調整應當是少數;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極少數。
這“四種形態”,猶如四道閘門,將出現問題的黨員干部分類處置、由輕到重“對癥下藥”,其*終目的還是要及時挽救干部,避免其再犯錯誤。從短時期來看,盡管查處“老虎”的數量比***之前有了一個明顯的上升,但這并不是中央的**目的,而是中央在**從嚴治黨之路上為了避免更多貪腐發生作出的果斷決定。
盡管本文末附送了***以來查處各地“老虎”的一覽圖,其實統計并不準確。因為這張圖中只是目前中紀委已經公布了的被開除黨籍、移送司法的領導干部(付曉光除外),而事實上自***以來,中紀委已經不僅僅是查處嚴重違紀、需移送司法機關的極極少數,還做了大量的前三種形態的工作:小問題咬耳扯袖、函詢談話,稍有違紀的輕處分和組織處理,還有的嚴重違紀但尚未違法,只是在黨內進行內部處分、調整職務,并未公開向社會公布。
因此,如果您發現有一段時間中紀委沒有公布“打虎”的信息,也千萬別以為他們閑下來了,很有可能他們正忙著前三種形態的工作,只是本著“懲前毖后、治病救人”的原則,給那些黨員干部留有余地,沒有公開通報曝光罷了。